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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5-06 21:22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即日起       报名截止:见文内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同意,决定面向全县公开选调修水县司法局行政复议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
修水县司法局一级科员(从事行政复议工作)
二、选调人数
5名
三、报考范围和条件
(一)报考范围
修水县各级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已进行参公人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参公人员)。
(二)报考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好,工作激情高、能力强,有志于从事行政复议等相关工作;
2、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C证及C证以上);
3、具有较强写作能力,爱岗敬业,服从工作分配;
4、身体健康,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历年考核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试用期内不定等次可视为称职(合格);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5、按照有关规定构成回避关系的;
6、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如2014年2月18日后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机关未满5年最低服务年限(含试用期);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如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和任职试用期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方法和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1年4月27日前通过县政府网站等媒体发布选调公告。
(二)组织报名
1、采取个人自荐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报名。
2、报名时间:2021年5月8日上午8:00至下午5:30,逾期不再补报。
3、报名地点:修水县司法局410室,咨询电话:0792-7627810。
4、报名需携带资料: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填写好的《修水县公开选调县直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报名表可从附件中下载)。
(三)资格审查
由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司法局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发给笔试准考证。
(四)考试
1、按选调计划数与报名人数不低于1:3的开考比例组织报名人员进行考试(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2、笔试
笔试成绩为100分,主要测试应试者的公共基础知识、行政复议相关业务专业知识及写作能力;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3、面试
面试按笔试成绩折算50%分数后,按照选调计划数1:1.5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人员进行面试(与入闱对象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并列入、如未达到开考比例以实际参加笔试人数参加面试)。面试总成绩为100分,面试为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等。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总成绩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的分数*0.5+面试的分数*0.5,如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情况,超过选调名额,则以面试成绩高者入闱拟选调对象;如考试总成绩并列且面试成绩再出现并列情况,则以笔试分数高者确定入闱拟选调对象。
5、公示和办理调动
按选调计划数与入闱选调人数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选调人员,对拟选调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